早操管理制度
为培养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,为使我院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,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,进一步推动我院学风、班风建设,特制定早操管理制度。
一、 早操检查制度
l.全体大一、大二学生每周一至周五早晨6 : 30~6:40必须出操,出操内容为晨跑。早操检查人员应在6:20分前到达签到地点。
2.我院规定学生必须到指定地点集合,男同学从北二路过大活,在南小桥与女生汇合到正门并返回,在正门歼八处进行签到,签到后仍未到者即为缺席。
3.我院学生会体育部每天检查各班早操情况;各班班长和体育委员每次须点名并将本班出勤情况上报体育部。
4.我院体育部早操检查包括:出勤情况和早操质量。
5.跑操检查时间至7:00结束,未到或在此时间后出操的同学或班级被视为缺席。
二、早操要求
1.每周一至周五早晨6 : 30~6:40,各班的同学在固定位置列队集合(体育委员按顺序整好队,以后位置不变),前后左右间隔要均匀,队列要整齐。
2.班长、团支书等班委负责总体工作,体育委员站在队伍旁带操。
3.全体同学晨跑要认真、整齐、规范,充分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。
4.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操者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,经批准后将假条交体委或班长,体委或班长在早操时将假条交查操人员并报体育部;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,必须于当天或次日向辅导员补假,凡无假条者,均按旷操处理。
5.严禁早退,对带头早退的同学或班级严肃处理。对于早退现象带头者综合测评扣5分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。对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给该班班长综合测评扣3分并给予该班全班通报批评处分。
6.无故旷操一次扣德育分1分 ,旷操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,迟到早退或做操不认真者一次扣1分。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违纪,双倍扣分。 旷操三次不得参与各种先进的评选,累计旷操五次,取消班级干部,学生会职务. 入党积分子累计旷操三次,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;预备党员累计旷操三次,延长预备党员转正期半年;正式党员累计旷操三次,支部内给予通报批评. 凡中途早退者按旷操处理. 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辅导员请假,不请假者视为旷操. 对经常旷操或长期不上早操的,我院将及时处理。
7.对于早操检查中发现有顶替者综合测评扣3分,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。
8.对于在早操活动中不遵守晨跑纪律的同学当月综合测评扣2分直至处分。
9.对于集体不做操的班级,该班班长综合测评扣3分,全班通报批评,并与该班学生和集体的评优评奖有关。
10.早操期间会对寝室进行抽查,对无故旷操滞留在寝室的同学当月综合测评扣3分。对于早晨未参加学生组织的训练的同学,综合测评扣3分。
11.对早操出勤情况,体育部严格把关,对于事假、病假必须有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,对于未及时请假的同学应在当天下发减分条之前将假条补上,未能及时补上的将不与撤回。
三、检查监督制度
1.我院早操工作由学生会体育部全面负责并检查各班早操工作。检查内容是班长、体育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学生出勤、违纪情况。
2.各班出勤人数为实到人数,并附缺席同学名单(应到人数不包括请假者)。
3.检查结果每天通报一次,并报告辅导员,每周小结一次,通报各班出勤率及名次,通报违纪人员名单。
4.每学期评选早操管理先进班级,并予以表彰和奖励,并予以一定的德育加分。
5.早操检查纪律均由学生会存档,作为学年评选个人、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。